3月5日,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办公室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部门全体教师学习《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展开讨论。
《办法》明确了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7种形式合作,指出职业学校和企业要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以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合作创建并共同管理教学和科研机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及学生创新创业、员工培训、技能鉴定等机构等。《办法》还规定,职业学校和企业开展合作,应当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合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权利义务等必要事项,并根据合作的内容,合理确定协议履行期限,其中企业接收实习生的,合作期限应当不低于3年。
与会人员全面学习、认真领会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围绕怎样才能做好学院的校企合作、校企合作应从哪些方面入手、怎样把国家的政策变成发展学院校企合作的有利条件等议题展开讨论,并针对学院当前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于今年2月22日由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