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4-06-05  作者:   来源:

实习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的实习管理及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和《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对《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范》[QZY-JWC-W008(A/1)]进行修订,形成本管理办法。
一、实习主要目标
(一)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实现学以致用。
(二)了解行业,体验职业岗位,践行职业道德,培养学生的人际沟通、社会适应和管理协帮等综合职业核心能力。
(三)深化校企合作,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毕业生就业。
二、实习单位选定要求
学生实习的单位可以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合法经营的法人资格、社会声誉良好、诚信度高。
(二)与学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具有实习管理能力。
(三)具有带教和指导学生实习的高素质专业技术队伍。
三、实习学生基本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得中途离岗、早退。因故需暂时离开实习岗位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如利用节假日外出活动,必须经指导教师批准,否则不得离开宿舍私自外宿。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保密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杜绝事故,遭遇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实习组长、实习单位和学校报告。
(三)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的要求和实习生轮班安排实习,听从带教老师指挥,服从统一安排。虚心学习,学会协助他人和团队工作。
(四)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科研、集体和公益活动。
(五)按时规范填写毕业生实习手册,及时完成各项实习作业或毕业论文(设计)。
四、实习管理职责与分工
学生实习执行学院与二级教学院(系)的二级管理制度。
(一)教务处职责
1、审核全院各专业实习点资格条件,审核实习计划,并负责备案工作。
2、协调二级教学院(系)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协助二级院(系)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3、对学生实习过程实施过程监控与抽查管理,撰写学校学生实习的综合性总结。
(二)二级教学单位职责
1、制定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手册,编写毕业实习大纲。
2、根据实习单位的要求编制学生实习轮班表,组织学生的实习前动员和实习前教育。
3、组织、安排实习生送点工作。
4、安排教师巡视实习点,及时处理学生毕业实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5、根据专业实习需要和行业特点,确定学生实习的具体考核办法,并负责相关的考核工作。
6、组织召开实习工作的总结汇报会,撰写本教学单位的实习总结。
7、负责实习教学文件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五、实习管理规范
(一)实习组织
各二级院(系)要统一组织学生实习,安排学生到专业对口的岗位实习;要求自我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符合专业与实习岗位对口的原则,经所在二级院(系)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二级院(系)应当安排实习指导教师掌握实习情况,统一管理和考核。
(二)实习管理
各二级院(系)要严格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的要求,通过协议、合同等有效的法律手段,强制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学生到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周实习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小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实习以及其他影响实习学生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行为,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健康与安全。
(三)协议管理
学生实习必须签订实习协议,协议书要附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协议签订的方式与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1、双方协议:由学院与实习单位签订,由二级院(系)实施。
2、三方协议:在学院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双方协议的框架下,二级院(系)、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应当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学生自主实习协议: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需向二级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学生本人与实习单位的实习协议书。
4、协议主要内容: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学生的姓名、住址和注册学号;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习期限;实习方式、内容和岗位;顶岗实习报酬、实习终止条件;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
六、实习管理要求
(一)二级院(系)组织学生实习,不得违反规定向实习学生收取实习管理费用和企业费用。
(二)二级院(系)要依据实习协议监督实习单位履行协议责任,按时足额向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顶岗实习报酬,不得拖欠、克扣。顶岗实习报酬的发放不得通过学校发放,由实习单位直接发放。非顶岗实习按照协议书执行。
(三)各二级院(系)与实习单位协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确保每人购买,对个别购买有困难的学生由学校想办法统一购买。
(四)实习单位自愿给予二级院(系)的实习管理费,由实习单位转划到学院指定账户,再由学院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转划给二级院(系),所得经费要用于实习指导的差旅、劳务、实习管理等项目的开支。
(五)规范学生实习档案管理。学生实习档案包括实习协议、实习鉴定表、实习手册、毕业作业或论文四部分,存于二级院(系)备查。每学年教务处根据情况进行抽查与考评。
七、实习考核管理
(一)对无故不参加实习者,以旷课论处。累计旷课超过10天的,其毕业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二)实习中因品格低劣、故意滋事、触犯法律等原因,已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取消毕业实习资格处理,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
(三)实习过程中,因学生违规操作,或缺乏责任心等原因出现事故,造成的经济赔偿由学生自负,法律责任则按国家有关法规认定。
(四)实习的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没有完成实习的成绩不及格者,按照学校的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鉴定表     (QZY-JWC-R026)
2、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实习手册           (QZY-JWC-R027)
3、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情况一览表 (QZY-JWC-R028)
4、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实习计划审批书    (QZY-JWC-R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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