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实习见习人员管理办法
(二O一四年五月修订 征求意见稿)
一、为规范学院实习见习人员的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的实习见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指人事关系不属于学院在编或聘用人员,并经审批进入到学院从事见习或实习工作的人员。
三、实习人员的条件要求。要求具备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含在读学生),其中从事教学任务的须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愿意积极完成实习任务。
四、审批程序。实习人员本人申请并填写《实习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承担教学任务的实习人员须通过教学能力测试并经教务处审核,其他非教学人员报人事处审核;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五、实习人员的管理
(一)实习人员的职责任务
1.实习前,实习人员要签订安全实习保证书(见附件3)。
2.实习期间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为人师表。如因违规操作、不服从学校管理而造成的伤害事故,由实习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尊重老师,关心爱护学生,保障学生权益,自觉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
4.实习人员要及时向指导人员汇报自己的情况,及时了解学校教学情况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二)实习人员的工作待遇。对于具有专科、本科(或初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实习人员,分别按每人每月500元、600元、700元、1000元的标准计发待遇(寒、暑假期间不计发待遇),其中承担授课任务的人员不再另外计发课酬,实习人员不再享受其他津贴补贴和节假日慰问金待遇。
(三)实习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指导老师和所在部门批准并报教务处或人事处备案;三天以上由学院分管领导批准。擅自离岗或离校者,实习成绩定为“不合格”,并按照我院人事管理制度或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给予处分。
(四)用人部门对实习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根据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和工作效果,学校有权终止实习。实习人员要提前终止实习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学校,并经学校审批同意做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
(五)实习结束后,由实习人员和相关部门填写好《实习人员工作鉴定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存档备案。
六、来校进修交流人员的管理,参照学院实习人员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但来校交流进修人员不享受薪酬工作待遇。
实习人员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相片)
|
出生日期
|
年 月
|
学历
(学位)
|
|
所在单位
(学校)
|
|
职称
|
|
就读的年级专业
|
|
联系
电话
|
|
身份证号
|
|
健康状况
|
|
实习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个人简历
|
|
实习要求(期望的实习内容、实习形式、实习时间及生活住宿等)
|
|
声 明
|
上述资料完全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本人签名:
|
拟安排部门及工作岗位
|
|
指导教师
|
|
教务处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人事处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学院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实习人员鉴定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校(单位)
|
|
专业
|
|
学历
|
|
实习部门
|
|
实习岗位
|
|
指导人员
|
|
实习起止时间
|
|
实习工
作总结
|
|
实习期间出勤记录
|
事假 天
|
迟到 次
|
旷工 天
|
病假 天
|
早退 次
|
其他:
|
实习态度
|
能主动遵守实习单位纪律、安全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
6分
|
|
热爱本职工作,实习态度端正,谦虚主动。
|
6分
|
|
工作、耐心、细致、周到,服务意识强。
|
6分
|
|
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工作配合度及执行力好。
|
6分
|
|
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
6分
|
|
虚心学习,积极热情,尊敬师傅。
|
6分
|
|
谈吐文明,仪表端庄,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
6分
|
|
善于思考和钻研业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
6分
|
|
同事之间关系融洽,善于沟通和表达。
|
6分
|
|
业务能力
|
能学以致用,把所学知识和专业技能较好地运用到实践中去。
|
15分
|
|
能基本掌握本职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按时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
16分
|
|
认真钻研本岗位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
15分
|
|
指导
教师
评价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实习
部门
考核
评价
意见
|
部门领导签名: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实习人员安全实习保证书
为确保实习人员有效的完成实习任务,保证人身安全,实习期间与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本安全实习保证书。
1、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服从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管理部门的领导,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遵守实习期间作息时间,不擅离实习岗位和学校。
3、严格遵守实习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实习期间,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4、实习期间不服从学校管理要求,违反校纪校规或岗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实习人员自行承担,并且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相应的处分。
5、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应迅速及时报告,不得拖延。
6、在实习结束后要认真作好实习总结,及时交给指导教师,作为最终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7、本保证书经实习人员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实习人员实习结束后为止。
我保证:如由于我本人违反以上实习纪律及安全纪律导致的一切后果及安全事故,由我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我愿意接受学校任何处分。
保证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