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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系2012年校内助学金评选发放方案

作者:时间:2012-12-24点击数:

 

根据《关于下达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 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1】585号)、《关于报送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关于《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 奖补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审核意见的函》等文件精神,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中的“家庭经济困难补助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其中部分资 金作为“校内助学金”进行评选发放,具体方案制定如下:dzt食品药品学院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大专一、二年级学生。
二、资助标准校内特困助学金2000元/人;校内困难助学金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特困助学金评选条件
通过学院201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动态管理,达到“特殊困难”等级,无违纪、无不及格科目,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孤儿;
2、单亲(父母一方已故者);
3、学生本人有残疾;(有残疾人证)
4、烈士子女。(父亲或母亲是烈士,有烈士证)
(二)困难助学金
通过学院201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动态管理,达到“困难”及以上等级,无违纪、无不及格科目,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当地低保家庭(出具低保证);
2、父母至少一方下岗,已经当地工会或民政部门认定的(出具相关证明);
3、父母有一方身有残疾或在2012年发生重大疾病正在治愈中,无劳动能力者(出具残疾证或医生诊断证明);
4、2012年内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者(出具当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相关证明附在哪里,请在附件2中说明清楚,如果没有在贫困生认定资料中,请上交给班级团支书,由班级团支书交给学习部陆韩同学
注意:以上特困助学金和困难助学金
(1) 优先考虑义务劳动表现优秀的同学
(2)优先考虑为系部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学
(3)优先考虑为班集体或系部做好人好事的同学
(4)不考虑在学校或系部组织的大型活动中不积极参与和无集体荣誉感的同学。
(5)不考虑节假日和开学初无故请假和迟到旷课的同学
(6)不考虑本学期学风建设中违纪的同学,其中包括上课旷课、迟到、早退、玩手机等
(7)不考虑义务劳动不合格同学
(8)不考虑恶意欠费同学
三、资助人数和金额
详见附件1
四、评比程序和方法
1:12月24-12月26各班级先根据评比条件按名额分配表上评比在班级内评比出校内助学金,并填写好附件2食品药品系2012年校内助学金上报名单一览表(11级)或附件3食品药品系2012年校内助学金上报名单一览表(12级)于12月26日下午4:20前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583944596@qq.com和xiaole634@163.com 纸质版由各班团支书上交给食品药品系学习部陆韩同学 电话15813252176 短号:612176
2:12月27-12月28 系部审核班级上报名单并根据食品药品系2012年校内助学金上报名单一览表确定特困助学金获得者和困难助学金获得者。学院分配给我系6名特困助学金(2000元每人)和22名困难助学金(1000元每人)。当班级上报名单不满足条件时系部考虑班级预报名单。班级预报名单不满足条件时系部将考虑其他班级名单,请班级定名单时务必慎重
3:12月28-12月30 日系部把审核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给各班级班主任并在系部公示栏、教学区公示栏、系部网站公示2012年食品药品系获得校内助学金名单。
4:12月31公示无异议后系部上交《2012年食品药品系获得校内助学金名册》给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食品药品系学习部陆韩同学下发《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给获得校内助学金同学填写。班主任不需要跟进填审批表相关事宜。
5:12月31后由学院审核系部上报校内助学金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附件:
1:2012年食品药品系校内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食品药品系2012年校内助学金上报名单一览表(11级)
3:食品药品系2012年校内助学金上报名单一览表(12级)
4:食品药品系节假日请假旷课情况
5: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食品药品系学风建设资料
6:2011-2012学年食品药品系考勤
7:食品药品系2012年9月出勤汇总(11级)
8:2011-2012学年食品药品系义务劳动优秀名单和不合格名单
9:食品药品学生处分汇总(更新至12年6月)
10:食品药品系2011、2012级欠费一览表(截止日期2012年12月20日)
11: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食品药品系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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