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下列学生通过初审,现予公示:PKV食品药品学院
2013级药品经营与管理1班 刑晓娜PKV食品药品学院
2014级食品生物技术1班 吴小余PKV食品药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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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15年10月12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止。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要有具体事实。PKV食品药品学院
受理人及联系方式:杜江书记: 13631099008,短号619008 PKV食品药品学院
罗漪文老师:18318716987,短号666987。PKV食品药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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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2日PKV食品药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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