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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传销害了

作者:时间:2012-05-15点击数:

 

传销“家长”获刑一年半
 
2012年05月11日 来源: 清远日报
 
 
  几名80后小青年被朋友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到清远某出租屋传销窝点,被非法拘禁数月,并受到体罚、不准吃饭、不准睡觉等各种虐待。近日,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5名传销人员以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或一年。
 
  陷阱:一个短信,让文某身陷魔窟
 
  2011年7月1日,对于23岁的广西青年文某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他拿到了向往已久的大学毕业证书。年轻的他期待着能找一份理想的工作,回报父母多年的付出。就在这一天,同学给他发来了短信:“到广州这边来吧,这边机会多”。文某对同学的话深信不疑,立即买了车票,踏上了开往广州的班车。一路辗转,在同学的安排下,最后来到了清远市松鹤街的某出租屋,从此一直到9月8日,他彻底失去了人身自由……19岁的周某和24岁的戴某,也因同样的理由被朋友骗到上述出租屋,遇到了同样的遭遇。
 
  遭遇:24小时监控,每天参加“学习”“训练”
 
  “你听过xx、xx这两家非常有名的直销公司吧?我们所从事的工作叫体系销售,和直销一样。只要你投资3800元申购一份产品,最长只要2年3个月,投资回报就有1800000元,并且还可以成为我们组织的成员,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文某、周某和戴某被骗到该出租屋后,首先听到的就是这样一段话。他们心想:糟了,这是传销!于是明确表示不想加入他们的组织,要求离开。对方则说这是对“体系销售”的了解还不够,必须等了解深入了,证明确实不适合这个行业才可以离开。
 
  王某是该传销窝点的负责人,即“家长”。他安排龙某做文某的专职看管员、吴某做戴某的专职看管员、支某和唐某做周某的专职看管员,24小时进行监视、控制,包括吃饭、睡觉、上厕所、洗澡等都必须有人在旁边看着。每天文某三人必须参加各种“学习”和“训练”,并禁止互相交谈和接触。而所谓的“学习”就是研读传销教材,学习发展下线的伎俩,讨论学习心得;所谓的“训练”则是辱骂、反复做俯卧撑,一次50到1000个不等,站立下蹲一次100到2000个不等。若做不完则经常被罚以一天一夜不准吃饭、喝水和睡觉。戴某有一次被罚长达四日三夜不准吃饭和睡觉。实在熬不住了,他就用头撞墙、甚至用架蚊香的铁片割脉自杀。至今,他的左手手腕上还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
 
  落网:王某等人构成非法拘禁罪
 
  2011年9月8日上午,清城区打击非法传销办公室查获了该非法传销窝点,被囚禁数月的文某等三人终于重见天日。“家长”王某以及其他4名传销人员都被移送到司法部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等5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共同触犯了刑律,均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5人在犯罪后尚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家长”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余4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
 
  建议:年轻人要端正心态,增强防范意识和警觉性
 
  据办案法官介绍,本案中被害人和被告人都非常年轻,都是80后,甚至还有90后。其中,被告人王某还是风华正茂的大学毕业生。
 
  法官经审理认为,传销分子正是抓住了年轻人想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理,通过制造加入传销赚钱十分容易的假象,给他们洗脑,引诱其加入。另一方面,通过让参与者不断拉亲朋好友入伙,使其无法收手,只能一条路走到底。法官建议,年轻人一定要端正心态,靠自己的双手和头脑,勤劳致富,通过合法的途径实现自身价值。在找工作时,增强防范意识和警觉性,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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