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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2-11-02点击数:

(以下为原文引用)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我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作为大学生,为了祖国的安定繁荣,应征入伍、保家为国,是每个大学生履行兵役义务的责任。10月15日、10月21日,清远市征兵办、清城区武装部分别召开了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会议。会议中指出,今年征兵工作重点抓好“提高兵员文化质量、廉洁征兵”三项工作,区武装部提出今年城区兵员为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比例要力争达86%以上。根据会议精神,我院今年  冬季征兵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
一、10月31日至11月4日,宣传发动阶段。各二级院系向学生宣传应征入伍意义,公告征兵入伍的条件,优惠政策,征兵程序等(详见附件1)。
二、11月5日至9日,报名阶段。各院系统一报名后将名单汇总(详见附件2),于11月9日报送学生管理科(西1-103),联系人:雷敬伟;联系电话:3936189。报名表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xueschu628@163.com)。
三、11月10日至11月18日,体检、政审阶段。由学生工作处、各二级院系协助城区武装部完成。
四、11月21日至12月6日,审批定兵阶段。
五、12月20日至31日,交接运输阶段。
六、2013年1月上旬,工作总结阶段。
七、各院系通知2012届已经在网上参加预征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今冬征兵。
征兵工作是我市每年第四季度的重要政治任务,我院必须做好各项工作,为部队输送高素质的人才。请各二级院系高度重视,积极发动,严格把关,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今年冬季征兵工作。
                       
附件:1. 2012年冬季征兵政策
2. 2012年参军报名登记表
 
      综合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
                            
附件1.2012年冬季征兵政策.doc
文件类型: .doc a3bdc777f65d72d2d196d113b8d73644.doc (25.50 KB)

 

附件2.2012年参军报名登记表.xls
文件类型: .xls 58ddcdd219dc71f2f94f1c47946eeafb.xls (17.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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