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
2011级的学生即将外出实习,为预防学生在实习过程出现意外伤害。学院要求出外实习的学生都必须购买个人意外保险。学生入学时学院已鼓励并组织购买学生意外保险,但有个别家长或学生对此不够重视并没有购买学生意外保险,现要求各二级院、系(部)排查2011级学生是否已经购买第三年的个人意外保险,对没有购买第三年意外保险的学生,请按附件2要求做好信息的采集并收取30元的保险费。于2013年7月5日前把信息表和保险费交学生管理科。联系人:欧少云。联系电话:3936189。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二O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