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选拔越来越早,要求毕业生上岗的时间也是越来越早,对于一些不能马上上岗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一般都不愿意虚位以待,因此不少毕业生为了不放弃就业机会,向学校提出免听提前上岗的申请。
为了确保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同时也兼顾毕业生把握就业机会,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适用对象:本规定只适用于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提前上岗免听者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毕业生已被用人单位录取,单位强烈要求毕业生须提前上岗(或试用一个月以上),单位已出具相关的函件(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接收函)。
2、毕业生在毕业的最后一学期仍有课程未完成。
3、原则上,只有在毕业的最后一学期才可以提出此申请。
三、申请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院(系)辅导员领取并填写《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上岗免听申请表》和《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审批表》各一份。
2、经学生家长同意,用工单位签定接收意见,班主任、系主任、教务处、财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3、凡非学校推荐就业的学生办理申请时,需提供用人单位录取并要求该生提前上岗(或试用)的公函,原件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复印件交所在院(系)和教务处备案。
4、《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上岗免听申请表》和《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审批表》经班主任、系主任、教务处和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后,原件交由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复印件分别交由教务处和所在院(系)备案。
四、毕业生在提交《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上岗免听申请表》时,必须同时填写《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审批表》,保证在提前上岗获准免听期间,遵守如下承诺: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
2、努力工作,注意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大学生应有的形象。
3、认真自学免听课程,依时回校参加期末考试。考试如不及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学校不提供任何特殊照顾政策。
4、注意安全,加强防范意识,如发生意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