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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作者:时间:2014-07-02点击数:

为贯彻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规范我院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良好校风,特制定本《规范》。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体做到“五不”:   

1、不制造事端,煽动闹事;

2、不成立和参加非法组织(包括同乡会),策划非法活动;

3、不传播政治谣言、书写、张贴、散发反动大小字报、标语、广告、告示、宣传品;

4、不参与非法游行,罢课或破坏正常学习、工作秩序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5、不参加邪教及黄、赌、毒活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规校纪,做知法守法公民。以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努力为良好的班风、系风、校风建设作贡献,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声誉的事。

三、遵守学习纪律,维护教学秩序。按时上课,做到无故不迟到、早退、旷课;不抄袭不敷衍,独立完成并按时缴交作业;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假期结束依时返校注册。

四、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用膳不争先恐后;不在校园、宿舍内起哄,大声喧哗,击盆敲桶,放鞭炮,砸瓶子,扔杂物以及制造骚乱;不随地吐痰;不乱张贴;不在教室、宿舍、图书馆及会场等公共场所吸烟。

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自习、休息时间不在宿舍打扑克、下棋、弹奏乐器、放录音机、音响、看电视、玩电脑、会客及喧哗打闹,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外宿;不留宿校外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进入异性宿舍;严禁留宿异性;不偷电,不私接电线;严禁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翻墙入舍;按时打扫宿舍周围卫生,每天自觉整理内务。

六、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节约用水用电,不开长流水、长明灯;爱惜粮食、艰苦朴素,不乱倒剩饭剩菜,勇于同各种浪费现象作斗争。

七、爱护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不刻划桌椅、门窗;不损坏公物;爱惜图书馆的书刊杂志,做到不偷、不撕、不涂不画;爱护学院一草一木。

八、注意品德修养。尊敬师长,谈吐文明,待人有礼,不讲粗言秽语;服饰整洁,仪表大方,公共场所不穿拖鞋或只穿背心、裤衩;不制作、阅读、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男女交往稳重得体,反对勾肩搭背、搂搂抱抱等不文雅的行为;不酗酒,不醉酒,不赌博;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头发。

九、坚持集体主义,团结友爱,反对极端个人主义行为。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搞小圈子,小团伙,禁止拉帮结派,严禁打架斗殴。

十、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并努力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劳动任务;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参加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

十一、积极参加晨运和课外文体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增强身心健康,努力提高综合素质,达到体育锻炼测试标准。

十二、在校园内不得参与除经批准的勤工俭学活动以外的经商活动。

十三、树立主人翁精神,培养责任感和正义感,对一切不文明行为有义务和责任劝阻和批评,敢与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十四、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与外国留学生平等、友好相处;对外籍教师和国际友人以礼相待,不亢不卑。

十五、自觉遵守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倡导网络文明和网络道德。不道听途说、不造谣惑众、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

十六、本《规范》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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